中原农耕文化博物馆管理制度(试行)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博物馆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博物馆的文化传承、宣传教育等功能,积极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  

二、自觉接受河南省文物管理局和许昌市文化局、文物局的业务领导和宏观指导,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加强规范管理,保证日常运行,充分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历史价值和育人功能。  

三、根据高等学校的特点,日常开馆时间定为每周六、周日对校内外全天开放,周二至周五对校内外团体预约开放,周一闭馆。工作需要时可随时联系参观。  

四、加强环境卫生工作,坚持天天打扫,经常保持博物馆整洁有序、环境优美。  

五、参观活动的安排、接待、管理、记载等相关工作,由馆长、管理员负责。做到热情、周到、及时、安全,不断提高参观者的满意度和博物馆的影响力。  

六、讲解员在本校大学生中选拔,组织他们加强学习和修养,提高自身素质,深刻理解中原农耕文化博物馆各类藏品的名称、功能、知识 及文化内涵,不断提升讲解水平,力求讲深、讲活;讲解员统一着装,讲解做到内容准确、表述清晰、热情周到、文雅大方;讲解形式灵活,根据不同团队、不同情况确定时间长短、讲解重点、讲解方式;讲解员应自觉接受统一值班安排,认真执行考勤签到制度,每次接受任务应提前10分钟到馆,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讲解员应自觉接受管理员老师的指导,认真负责地维护好馆内藏品安全和环境卫生。  

七、安全防范和消防工作由保卫处负责,将农博馆纳入校内重点安保部位,加强现代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博物馆设施和藏品的安全。  

八、环境绿化美化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纳入校园绿化美化整体规划,加强日常管理。  

九、主管领导和财务处负责合理安排每年正常运行和后续建设经费,保证运行顺利,并不断丰富馆藏、提升品位。  

十、对外接洽联络及协商有关合作事宜,由院长办公室和农博馆共同负责,妥善处理有关事宜和问题。  

十一、中原农耕文化研究工作在主管领导和科研处的领导下和汪庆华教授的主持下由专家团队承担,积极开展有关活动和研究工作。  

十二、宣传报道及校园文化建设有关工作由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及网管中心、网络电视台负责,充分发挥中原农耕文化博物馆的文化张力和育人功能,并多渠道宣传、推介中原农耕文化博物馆,弘扬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并不断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十三、农耕馆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应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学习,潜心研究,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发扬奉献精神,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农耕馆的管理和建设工作,努力把中原农耕文化博物馆办成办成许昌学院校园文化的一个突出亮点,办成中原地区乃至全国富有特色、影响深远的农耕文化专题博物馆。